2019年10月8日,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了车管所、122事故处理、交通违法处罚等业务窗口搬迁,新建的车辆管理所正式启动,投入使用。
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原位于交警大队机关院内,其规模、场所不能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,平江县委、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,将车辆管理所列为2017年和2018年全县重点工程,高标准、高起点建设。新建车管所位于平江县新城区中山大道,占地35亩,集车辆管理、驾驶人管理、交通事故处理、交通违法处罚等业务窗口和涉案车辆管理场所于一体。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,2018年年底主体工程竣工,总投资达3600余万元。
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:新车管所的启动使用,在平江县交通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,标志着平江公安交警“四项建设”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,既有利于规范管理,又有利于为群众提供优质交管服务。平江公安交警大队将以此为契机,开展创建“文明窗口”活动,大力推进公安交管业务“放管服”20项改革措施的落实,强化窗口意识、公仆意识、效率意识、形象意识,着力打造人性化、亲民化、服务型车管所。